非礼14岁少女 初为人父厂工判监5年打两鞭
(麻坡10日讯)初为人父的华裔厂工向14岁少女伸出狼爪,用手触摸对方屁股及胸部,受害少女家人到场质问及报警,厂工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坐牢5年及鞭笞两下。 被告黄伟胜(译音,28岁)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面控,被控于本月4日,下午4时至4时10分之间,在峇株巴辖县一间家居用品连店内,非礼一名年仅14岁的少女(学生)。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被告当时搭讪受害少女,并取得对方联络方式,之后跟踪准备去与朋友会合的少女,并趁机摸她的屁股。 少女饱受惊吓,快步离开,被告继续紧跟在后,再突袭少女胸部。 少女冲到该店楼下,向友人哭诉遭遇,友人联络住在附近的受害者家属。 被告的上述行为也被闭路电视摄下。 事后,少女的母亲及家人到场质问被告,少女在家人陪同下,同日向峇株巴辖警方投报,被告在事发当天被警方逮捕。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在聆听通译员念完控状及案情内容后,表示明白及认罪,并恳求法官轻判。 被告透露,他的妻子尚在坐月期间,刚出世半个个多月的新生儿得了黄疸病,妻儿都须要他来照顾,包括送院治疗。 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认为,被告在公众地方公然向未成年少女伸出咸猪手,应该受到重罚,作为教训,同时告戒社会大众。 承审法官莎雅妮判处,被告坐牢5年及鞭打两下,刑期从逮捕日算起,出狱后须接受警方监视一年。 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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