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人称被5旬前妻要挟复婚 财产争夺战升级!老王今年72岁,林女士54岁。两人于2009年5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而林女士与他人育有一子。
2021年4月26日,老王曾起诉离婚,双方最终在2023年6月28日经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判决书中,林女士提到老王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矛盾主要源于房产利益纠纷。
2023年12月13日,法院判决老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儿子小王为其监护人。老王称,离婚后林女士为了争夺财产,藏匿了他的身份证、户口本和银行卡,并收取他承租商铺的租金。两人反复争吵导致老王2023年两次脑梗住院,最终被鉴定为无行为能力人。
老王还透露,在他住院期间,林女士将其偷偷带离医院,并多次以满足其生理需求为条件,要求老王对其言听计从。
2024年2月26日,《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发布,老王的房产被列入征收范围。老王表示,林女士为了争夺征收补偿利益,实现为她儿子买房的目的,于2024年3月1日哄骗并带走自己,向婚姻登记处隐瞒他无行为能力的事实,办理了结婚登记。老王认为当时自己对爱情、婚姻及其后果没有认知和判断能力,这段婚姻应被判定无效。
然而,林女士在法庭上坚决不同意老王的诉讼请求。她辩称,办理结婚登记时并不知道老王无民事行为能力,婚姻登记机关也未发现老王存在行为能力异常的情况,整个登记过程合规合法,不存在刻意隐瞒行为。林女士还强调,复婚后在她的照顾下,老王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逐渐恢复,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她指责小王试图通过诉讼手段获取老王的财产利益,尤其是拆迁补偿方面的利益,这一行为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应受到谴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而本案中老王和林女士的婚姻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我国法律并未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要件。最终,法院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有网友提醒,重大财产还是应该早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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