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江流域水域进入禁渔期 为期四个月严打非法捕捞

陕西省长江流域相关水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进入禁渔期。在此期间,除合规合法的休闲垂钓外,所有捕捞作业均被禁止。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或在通江湖泊、水库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情况,需按照专项(特许)捕捞的相关规定执行。

为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了全省2025年长江流域禁捕水域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同部署活动启动仪式。3月1日至5日,将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电毒炸”、“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涉渔“三无”船舶以及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进行排查处置。3月1日至6月30日,还将开展2025年长江“春季护渔”区域会战,严查严打各类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野生鱼的行为,并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对于汉江、嘉陵江、丹江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鱼类繁殖集聚的重点水域和相应时段,加强巡航执法检查和实地驻守盯防,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野生鱼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团伙化、链条式、跨区域非法捕捞案件的侦查侦办,以斩断非法“捕、运、销”的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各地各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与区域联防,强化随机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大跨界水域巡航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禁渔期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积极促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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