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证一时获利终将受罚!男子伙同他人8个月伪造18700余个国家证件
孙某初中肄业后一直待业在家,一次和朋友聊天时听闻部分没有特种作业资格的人想通过伪造证件从事相关工作,但苦于此类证件专业性强且查验程序严格,很难“以假乱真”。
对此,孙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在电脑论坛上认识的一名网友,委托其设计多个虚假的国家机关网站、网页,并在假网站中设置验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功能。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间,孙某通过维护、运营上述网站、给下线人员派发授权点、提供登录账号等方式,伙同他人伪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等共计18700余个。
韩某作为孙某下线,使用从孙某处获取的授权点,通过使用账号登录涉案网站的方式,伙同他人伪造上述电子证件共计10200余个。为将伪造的电子证转化为实体证,韩某还伪造了57枚国家机关印章。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韩某伙同他人伪造国家证件,韩某还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相关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公共信用和管理秩序,孙某等人均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韩某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据此,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责令孙某、韩某等人继续退缴违法所得。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发布的“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典型案例”之一。本案主审法官表示,此案伪造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涵盖多个高风险作业领域,数量达上万个,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风险隐患,社会危害大;每一个假证背后都有一名不具备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可能成为安全生产的“隐形杀手”。
法官提醒,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考核方能向有关部门申请“持证上岗”,伪造或购买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做法坚决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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