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04亿 落马副部被判无期 贪腐链条再添一环
李金柱,曾主政“煤城”榆林并担任过陕西副省长的“煤老虎”,于12月25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被判处死缓。他受贿金额高达4.31亿元。此前中纪委对他开除党籍的处分通报称:他“靠煤吃煤”,贪婪无度,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
在一周多的时间里,多名贪官受审。李金柱是第五个受贿过亿被判处死缓的贪官。其他四人分别是重庆原副市长熊雪(受贿1.48亿)、广西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受贿1.86亿余元)、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受贿5.26亿元)以及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受贿6.09亿元),五人共计受贿19亿元。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金柱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赃款赃物已被全部追缴。李金柱今年70岁,河北沧州人,早年在煤炭工业部工作,后调任陕西,担任过榆林市市长、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等职务。2015年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9年5月任陕西省决咨委副主任,2023年5月29日被查。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间,李金柱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亿余元。法院认为,李金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李金柱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地质测量系矿山测量专业,毕业后进入煤炭工业部工作,曾任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办公室主任、副院长、党委书记等职。2001年11月,他调任国家行政学院,历任办公厅主任,研究部主任,并挂职陕西宝鸡市委副书记。正是在挂职期间,李金柱开始受贿。2006年调任榆林,先后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08年2月任榆林市委书记。在这个西北“煤城”,他的贪腐行为更加严重。
当时与李金柱搭班子的市长胡志强,在接替李金柱任榆林市委书记后也因受贿落马。胡志强被指控受贿超一亿元,涉及多名榆林官员。李金柱在榆林主政期间,当地还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央视新闻曾曝光这一事件。该高尔夫球场自2008年开始建设,2011年对外营业,运营过程中多次被执法叫停但仍然继续营业。
2011年5月,李金柱升任陕西省副省长,两个月后卸任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职副省长期间,他主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监管、安全生产和中小企业方面的工作,并参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作。2015年1月,李金柱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同月被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9年5月起,他任陕西省决咨委副主任。2023年5月29日,李金柱被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将其开除党籍,指出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污染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近期还有多名贪官被判死缓,包括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广西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以及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其中,刘文新的受贿金额最多,高达6.09亿元,犯有受贿罪、行贿罪、洗钱罪、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四宗罪。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极目新闻”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