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破坏军婚获刑一年半 明知故犯挑战法律底线

女子破坏军婚获刑一年半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一起破坏军婚案件提起公诉。施某明知刘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并于2023年4月生下一子。经鉴定,刘某为该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同年9月,刘某的配偶发现了两人的关系并报警。2024年3月,施某在警方通知下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施某的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检察官指出,现役军人因工作需要常驻营区,无法经常回家。施某在得知刘某是现役军人的丈夫后仍与其同居,严重侵犯了军婚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不仅受到道德谴责,还需承担法律责任。

检察官提醒,军人常年服役或因军务繁忙难以照顾家庭,军婚一旦遭到破坏,将极大影响现役军人的情绪和服役状态,进而影响部队的战斗力和安全稳定。因此,保护军婚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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