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使用假账单索款 国家反毒机构前沙巴总监及下属面控
(亚庇15日讯)一国家反毒机构前沙巴总监和下属因涉嫌使用假帐单向政府索讨多达13万8295令吉款项,今在法庭被控42条罪名。 被告今在亚庇特别地方法庭面控,惟他否认全部罪状,要求保外候审。法官杰生朱加准许被告请求,将保释金额定为3万令吉,但仅需缴付4000令吉抵押金、担保人1名、每2个月向反贪会报告行踪1次、国际护照交法庭保管,期间不准骚扰证人。 与被告面控还包括另一名职位较低的同僚。根据控状,他们从2018至2019年担任政府官员时,使用虚假的餐饮供应帐单,报销公费支出,前后多达41次和27次不等。 控状指他们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罪成面对坐牢最多2年或者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同时也独自面对1项滥权罪状,即在担任高职时利用职权之便,将办公室清洁打扫工作颁给一家清洁承包公司并从中收取贿赂。 控状指他所为触犯了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罪成可面对监禁不超过20年,同时处罚款不少于贿赂总金额的5倍,或者罚款最少1万令吉,视何者为多。 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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