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遭解雇 离职日“删光公务电脑资料”下场惨了
(台北5日讯)在台湾知名钢铁大厂担任助理工程师的黄姓男子,被公司解雇后将公务电脑档案格式化,删光负责的业务资料,害公司得重新比对资料更正,一审黄男被依无故删除他人电脑之电磁纪录罪判刑3月,他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仍维持原判决。 根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导,判决指出,黄男2017年8月起在钢铁厂任职,2020年4月7日上午遭公司解雇,黄男回到座位后,操作个人公务电脑删除档案,当时正好有同事路过,看到黄男电脑跳出“硬碟格式化”的确认栏,质疑黄在删除公司档案,随即通报主管制止。 黄男的业务主管看到黄男准备删除档案时,当场要求他停止动作,随即指派公司法务、资讯人员处理,将公务电脑带回保管,经过比对,发现黄男负责业务的设备及备品图档、衔接胚、送修单及请购单等资料,因格式化都遭删除。 不仅于此,公司比对黄男加班跟电脑使用纪录,发现黄在公司浏览人力银行、面子书、购物网站,仍填报加班,陆续诈领3678元加班费,搜集证据后,随即对黄提告妨害电脑使用、诈欺等罪。 黄男喊冤,称他只有删除个人个人工作备忘录里面的部分文字内容,也没有将D槽格式化,至于加班费部分,他是依照加班申请单填写,何况那台电脑也不只他1人使用,有可能是同事上网去看求职或购物网站。 根据报导,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传唤在场同事、主管作证,颜姓主管称当天他看到黄男打开特定程式,输入帐密后操作两次,接着就看到电脑跳出“是否确定要格式化D槽”的警示视窗,当场制止后,黄男第三次才没有格式成功。 资讯人员到庭时,也证实黄男已将D槽格式化,后来磁碟经还原,确认黄男删除的档案有设备及备品图档、衔接胚、送修单及请购单等资料。 高雄地院审理后,认定黄男遭解雇后,无故格式化公务电脑资料,至于诈领加班费部分,该部电脑为黄男个人专属,其他人要打开也要输入帐密,认定黄男利用加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最后依无故删除他人电脑之电磁纪录罪,判刑3月,诈欺部分判拘役30天,均得易科罚金。 黄男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合议庭认为,黄男删除D槽内公司上开档案电磁纪录行为,导致原公司产生损害,而他确实于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采认原审见解,无故删除他人电脑之电磁纪录罪,判刑3月,诈欺部分判拘役30天,均得易科罚金。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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