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老头乐肇事未被追究刑责:构成犯罪的要件不足
12月20日消息,据报道,近日,“男子醉驾老头乐肇事未被追究刑责”的话题,引起网友关注。
报道称,吉林辽源市民张某反映,9月20日,东丰县58岁刘某军醉驾“老头乐,冲过路中央护栏驶入对向车道,撞击她家正常行驶轿车,耍赖至今不赔偿,警方拒绝对刘某军醉驾事件立为刑案。
据悉,事故发生后,交警对刘某军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79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同时,其所驾驶“老头乐”被认定为机动车,东丰县交警认定刘某军负本次事故全责。
但是至今,刘某军未向他进行事故赔偿,而近日,刘某军又称张某车辆实际维修多少钱,他就给多少钱,“没说不赔偿”。
对于此起醉驾未被立为刑案一事,东丰县交警人士向媒体表示,构成犯罪要件不足,不予对刘某军醉驾进行刑事立案。
此事也引起网友热议:“老头乐应该是中国路权最高的车了吧,不用驾驶证、可闯红灯、不用买交强险、出事故了能赖账、甚至醉驾都不算犯罪”。
“明天我也要买老头乐,免年检、免保险、免追责,路上就属我最大”。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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