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日常风险监测中发现,一些机构平台打着“解债”“平债”“不良资产处置”的名义,声称自己具有央企、国企背景,并提供等额资产保障,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虚假宣传,以收取入会费、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这些行为存在非法集资和诈骗的风险。
3月24日,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发布提示,强调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此类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备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其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现问题,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通过合法方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谨防上当受骗。
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提供解债等服务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行为,应及时向市、区处非牵头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予以核实,依法打击处置,并依据规定对线索举报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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