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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网安部门:在校大学生胡某,被抓获

Ai技术勿滥用

网络施暴不可为

公安网安部门:在校大学生胡某,被抓获

当你在用Ai代码写论文

用算法优化实验时

可曾想过

这项技术若被恶意利用

会成为刺向他人隐私的

“数字利刃”?

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当下,大学生作为网络世界的活跃群体,本应是网络文明的传播者,然而,却有极个别同学因法律意识淡薄,陷入了网络犯罪的深渊。

公安网安部门:在校大学生胡某,被抓获

当好奇心越过了法律红线

当Ai成为了犯罪的“外挂”

典型案例

近日,公安网安部门侦破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两万余条学生个人信息,后利用Ai技术向其中的两千余名学生发送骚扰短信。

公安网安部门:在校大学生胡某,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胡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非法入侵了学校某系统并获取两万余条该校学生个人信息。

为寻求刺激、炫耀技术,胡某通过之前发现的某小程序存在的技术漏洞,利用Ai编写程序,把其中盗取的上千余名学生的手机号码在该小程序上批量注册账户,后将短信验证码篡改为淫秽内容发送至学生本人,对其进行短信骚扰。

公安网安部门:在校大学生胡某,被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普法

公安网安部门:在校大学生胡某,被抓获

01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0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网安部门:在校大学生胡某,被抓获

Ai技术本为造福人类

而非犯罪的“帮凶”!

真正的技术高手不是

在暗处窃取信息的“黑客”

不偷窥他人隐私

不利用技术作恶

网络空间有迹可循

屏幕后的黑手终究难逃法网!

公安网安部门:在校大学生胡某,被抓获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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